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下发 保持高压监管态势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 吴红毓然) 相关部门开始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问责近一年半后,中央终于出台专门的文件来明确 隐性债务 问责相关事宜。
近期多地政府部署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下称问责办法)。据财新记者了解,问责办法包括问责情形、责任认定、问责方式、程序及结果运用等,具体要求与此前多份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文件中关于问责的内容基本一致,延续了从严的政策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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